| 关于爱尔兰政府调整留学生签证以及工作许可政策的通告 |
| 2005-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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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2日,爱司法部公布了有关对非欧洲经济区学生签证和工作许可的新规定。 新规定内容主要包括: (1)2005年4月18日以后进入爱尔兰的、来自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的学生不得进入劳动力市场,除非他们注册攻读爱尔兰教育科学部认可的证书课程且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年。攻读预科课程(如语言课程)的学生不得进入爱劳动力市场。新规定不影响在2005年4月18日前已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学生。 (2)从2005年1月1日起,除了注册攻读爱尔兰教育科学部认可的证书课程且学习期限不少于一年的学生外,其他学生被允许更新在爱停留许可,但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8个月。2005年1月1日前已在爱移民局登记的学生,允许在爱停留18个月时间也从2005年1月1日算起。 新规定将于2005年4月18日实施。 教育组提醒正在申请和欲申请到爱尔兰留学的中国公民,以及已在爱语言或预科学校学习的中国学生注意爱政府针对留学生的新政策,及时调整自己的留学或学习计划。 驻爱尔兰使馆教育组 2005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