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录用2008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通知 | ||||||||||||||||||||||||||||||||||||||||||||||||||||||||
| 2008-01-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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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录用2008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定于2008年1月25—29日、31日在北京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生名单及考点安排 人事部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从过线考生中确定参加我部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人选,考生名单见附件1。 考点设在外交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笔试、听力、口试考场及面试分批安排详见附件2。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Ø 外交业务类考生指报考英语、法律、测绘、人力资源管理及非通用语(包括法语、俄语、阿拉伯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日语、朝语、意大利语、越南语、阿尔巴尼亚语和波斯语)职位的考生; Ø 行政技术类考生指报考办公厅、行政司、 Ø 机要秘书类考生指报考机要秘书职位的考生。 三、 注意事项 (一)请列入名单的考生尽快登录我部国家公务员考录网页(http://www.fmprc.gov.cn/chn/klzcc),下载《外交部录用2008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及面试准考证》(见附件3),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息(注:专业科目准考证号即专业考号),并粘贴一寸彩色近照1张。考生凭公共科目考试准考证、专业科目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工作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须提前按要求撰写《自述》、《考生情况调查表》(撰写要求见附件4)并在面试候考时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同时交3张一寸彩色近照(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专业科目考号)。 (三)请非应届毕业生将以下有关材料于 1.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原件; 2. 外语水平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3. 个人详细履历(按年份填写工作单位、职务、证明人、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 4. 个人档案存放地点、起止时间的说明。 5. 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的复印件。 (四)请考生自备文具。英语水平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答题卡限用2B铅笔填涂,其他试卷使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报考建筑学职位的考生需携带铅笔、针管笔或美工钢笔等描线工具、橡皮、直尺、比例尺、计算器,另可根据个人需要自备上色工具。报考环境艺术设计或装潢艺术设计职位的考生需携带铅笔、橡皮、直尺、彩色铅笔。考生严禁携带手机等移动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五)为减轻京外考生负担,我部将对京外考生适当给予食宿、交通补贴(详见附件5),请考生注意出行安全和防寒保暖。外交学院位置图及附近住宿参考信息见附件6、附件7。 咨询电话:010-6596 四、 后续安排 我部将根据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20%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并约于
附:1、参加外交部录用2007年国家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面试考生名单及各职位最低分数线 6、 外交学院地图及乘车路线
外交部干部司 二00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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