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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中国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这一政策的基本目标是维护中国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为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国际环境,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中国始终奉行独立自主的原则。对于一切国际事务,都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根据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立场和政策,不屈从于任何外来压力。中国不同任何大国或国家集团结盟,不搞军事集团,不参加军备竞赛,不进行军事扩张。


2、中国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中国认为,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平等一员。国与国之间应通过协商和平解决彼此的纠纷和争端,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不能以任何借口干涉他国内政,更不能恃强凌弱,侵略、欺负和颠覆别的国家。中国从不把自己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人,也决不允许别国把他们的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强加于我们。


3、中国积极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冷战结束后,世界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建立适应时代发展、符合人类共同发展需求的国际新秩序是国际社会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主张国际新秩序应该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和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为基础。


4、中国尊重世界的多样性。世界有近200个国家,50多亿人。由于各国的历史条件、社会制度、发展水平、文化传统和价值观念不同,世界上不可能也不应该只有一个发展模式、一种价值观念、一种社会制度。中国认为,世界的多样性不应成为各国发展关系的障碍,而应该成为相互交流、补充、丰富的推动力。各国都有权选择符合自己国情的社会制度、发展战略和生活方式。各国的事情要由各国人民自己作主,国际上的事情要由大家商量解决。


5、中国愿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


积极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同所有邻国建立或恢复了正常关系,同绝大多数邻国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加强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足点。中国与广大发展中国家有着共同的历史遭遇,又面临着维护国家独立、实现经济发展的共同目标,合作基础深厚,前景广阔。


中国重视改善和发展同发达国家的关系,主张国与国之间应超越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差异,相互尊重,求同存异,扩大互利合作。对彼此之间的分歧,应在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坚持进行对话,不搞对抗,妥善加以解决。


6、中国实行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政策,愿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开展贸易往来、经济技术合作和科学文化交流,促进共同繁荣。截至1998年,中国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2.4712万家,合同外资金额5725.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2674.5亿美元。1998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达3239.3亿美元,居世界第11位。


中国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付出了13年的努力,参加了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全部过程,并签署了最后的一揽子协议。中国愿尽早加入世贸组织,所遵循的原则是,中国准备承担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应当承担的义务,同时,享受应当享受的权利。


世界经济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整体。经济全球化给各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巨大的风险。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危机、确保经济安全是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挑战。


7、中国积极参与多边外交活动,是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的坚定力量。


在军控和裁军方面,中国历来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早在六十年代,中国就单方面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不对无核国家和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中国签署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继八十年代中国单方面裁军100万后,1997年又宣布将在三年内裁军50万。这是国际裁军领域内令人瞩目的重大举措,是中国为维护世界和平和地区稳定而作出的重大贡献。


中国政府一向重视人权并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中国已加入了17项国际人权公约,1997年正式签署了联合国《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公约》,1998年10月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加强合作,共同对付人类发展面临的环境恶化、资源匮乏、贫困失业、人口膨胀、疾病流行、毒品泛滥、国际犯罪活动猖獗等全球性问题。


世纪之交,世界充满希望,也面临严峻挑战。要和平、求合作、促发展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中国将一如既往地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发展和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共同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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